2月25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于有德和宋其东的通知:于有德、宋其东均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于有德和宋其东在本次减持前未做过有关减持价格的承诺。此次减持本公司股票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上述人员承诺:本次减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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