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马路上的电子眼是越来越多了,特别是高速公路上,大大小小,造型各异,作用也不一样,常常让人搞不清楚。其中有一些,是设置在治安卡口的摄像头,专门拍摄超速车辆。卡口摄像头抓拍时,闪光灯会亮一下。如果你感觉到闪光灯亮了两下,那么恭喜你,你超速了。不过,有被闪两下的卡友反映,自己明明超速被抓拍,但却没有收到罚款通知,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交警手下留情吗?
事实是,你想多了。高速测速时,一般采用定点测速或者区间测速的方法判定车主是否超速。对于货车,限速在100km/h时,并不会按照100km/h进行罚款,这期间有一个10%的波动范围。
为什么警察叔叔要好心给这么一个10%呢?因为真实的行车速度,本身要比仪表盘显示的速度快。即使仪表盘显示没有超速,实际也已经超速了,而这项技术漏洞目前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的。
看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吧?为何超速被拍,却没有收到罚单?不是警察叔叔手软,而是超速10%的毛病不在你身上。不过,如果大于10%,只能掏腰包认罚了…
相关规定如下:
1.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2.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3. 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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